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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红三角” ,郴州、韶关、赣州联合启动税收宣传月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华声在线4月3日讯(通讯员 雷永韬)4月2日,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郴州市税务局、韶关市税务局、赣州市税务局在韶关市联合举办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共同启动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启动仪式上,郴州市、韶关市、赣州市税务局负责人签订了《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三地税务局将深入推进党建联学共建、以税辅政共谋、数据信息共享、跨区税源共管、税费服务共联、税收执法共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和服务粤湘赣“红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签订《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务合作框架协议》)

“红三角”地区山川相连、人文相亲、历史相融,开展税收合作有深厚基础、现实需求、广阔前景。韶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珉表示,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税收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三地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对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郴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卫秋表示,要进一步建立常态化沟通新机制、合作新渠道,全面促进思想沟通、信息畅通、工作联通、民心相通,在党建引领、人才培养、税费征管、数据共享、精准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交流,形成最大共识、产生最强共鸣,不断汇聚思想“同心圆”,积极打造合作“新样板”。

下一步,三地税务部门将立足新起点,建立合作共商机制、信息交流机制、沟通联络机制,推动税收合作之路越走越宽阔,努力将“红三角”地区打造成税收合作的成功典范。


一审:何庆辉,二审:李秉钧,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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