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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首设“企业无扰日”
发布时间:2024-04-29   来源:郴州发布  作者:

“将每月1日至25日定为‘企业无扰日’!”

4月2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 《郴州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规定》”), 首提设立“企业无扰日”。 每月给企业一个 25天的“超长无扰期”, 让企业可以安心专注经营和发展, 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企业无扰日”期间,除下列情形外,任何部门和单位 不得在“企业无扰日”期间对企业开展检查 


一、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事项的检查;

二、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检查;

三、 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的检查;

四、 办理行政许可(审批) ,需到现场审查、核实相关资格、资质条件的检查;

五、 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开展的检查;

六、 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立案,确需到现场调查的。

在执行“企业无扰日”的同时,我市还明确多项规定,给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戴上更严的“紧箍咒”。《规定》还明确了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对郴州市企业赋码保护平台内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试点企业实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扫码、留痕、评价”闭环管理,按照“能联尽联”原则开展联合检查,不得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积极推行“不见面检查”等规定,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规定》部分摘要

行政执法检查结束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就检查的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提交客观、真实的书面检查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提出改进意见并书面通知企业。

推行郴州市企业赋码保护平台(以下简称“赋码平台” ) ,对“赋码平台”内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试点企业,实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扫码、留痕、评价”闭环管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前,应当通过“赋码平台”登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到企业扫码打卡,全程留痕;检查结束后,提示被检企业完成在线评价。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坚持“能联尽联” “应联尽联” 的原则,开展联合检查。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不同内设机构对同一企业可以在同一时间段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由该机关统一组织。同一行政执法系统对同一企业可以在同一时间段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由该系统的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组织。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针对同一检查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建立“风险+信用” 分级分类监管标准,针对不同级别监管对象,确定不同监管级别及相应频次的行政执法检查。

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等特殊重点领域和上级有明确规定的外,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2次 。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事项,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违法干扰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侵害其合法权益;

(二)无法律依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

(三)接受被检查企业提供的任何馈赠、报酬及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要求被检查企业报销费用;

(五)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负责人陪同;

(六)利用检查工作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七)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禁止的行为。

全面落实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 “ 轻微不罚”制度,慎用停工、停产等强制手段,严禁执法“ 一刀切” 。

积极推行“不见面检查”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信息共享、“互联网+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检查效能。


短评

无事不扰也是营商环境

心彧

行政执法过频、碎片化,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对于不少企业来说,已成为“心头痛”。

“企业无扰日”的设立,是一种从制度上探索“不打扰”服务模式的努力。目的在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打扰,让企业运转能保持连贯性,让行政执法更谨慎和克制,为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生产创造最优质的营商环境。

理想的营商环境,应该是企业能有求必应、政府能无事不扰,政府服务就像“空气”一样,平日里无事不扰、没有感觉,需要时无处不在、有呼必应。

把“企业无扰日”落到实处,实现对企业的“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要多从服务企业的角度考虑、从企业获得感和感受度出发,坚决杜绝“破坏性”执法,让服务“更在点上”,形成“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良性生态,让企业每天都是“无扰日”,才能持续擦亮“身在郴州 办事无忧”营商环境品牌!


一审:何庆辉,二审:李秉钧,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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