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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服刑人员已达73.1万人 再犯罪率0.2%以下
发布时间:2014-11-0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介绍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社区矫正累计接收200多万人

  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据介绍,我国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1万,累计接收211.3万人。社区矫正从2003年试点以来,效果很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以下,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苏军说,2012年,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制定社区矫正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目前,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经过10多年的实践,社区矫正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
    减、假、暂接受检察院全程监督

  有记者提出,近几年社会对监狱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存在一些质疑,有些职务犯提前出狱或者在狱内享受特殊待遇。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部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苏军解释,近几年来,全国监狱系统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罪犯减刑、假释的提请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工作。减刑、假释,对于监狱来说,主要是提请的职能,决定权在人民法院。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权在监狱,批准权在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这三项执法工作的全过程都要接受人民检察院的同步监督,每一所监狱都有驻监检察室,有的大监狱还有驻监检察分院。

  法律援助财政投入年均增长16.6%

  有记者提出,现在还有一些困难群众难以得到法律援助。

  张苏军回应说,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很多人民群众都从中得到了实惠。司法部积极推动各地制定和调整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标准,有23个省份扩大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19个省份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同时,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近10年来,法律援助财政投入实现了年均16.6%的增长率。下一步,将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的标准。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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