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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牵老人过马路溺亡 家属逼老人下跪(图)
发布时间:2016-08-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曾业

  

                       ▲老人称在那场雨灾摔倒后其脸部、肘部、腿部多处擦伤。

                   原标题:暴雨中12岁女孩牵老人过马路溺亡家属喷口水逼老人下跪

   【事件回放】

    6月23日,达州城区因暴雨发生内涝,12岁女孩小慈牵着60岁老人田仕会的手涉水过马路,两人同时被路面水流冲倒。田仕会被及时救起,随后离开了事发现场。而小慈被洪水冲入车底不幸溺亡。27日,达州警方通报称,警方通过天眼监控及尸检调查,溺水女童被定为意外事件。

   【冲突焦点】

    死者家属认为,田仕会被救起后应该告知小慈也被冲走的情况,并认为小慈的死亡与田仕会有一定的关系。当事人田仕会称,她离开现场时意识混乱,完全懵了,事后才想起那个跟她同行的小女孩。“我晓得后一直很内疚,觉得对不起她……”

   【律师看法】

    四川鸿章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光华认为,死者家属要求老人赔偿损失原则上是可以的,可以采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但是采用辱骂、喷口水、逼老人下跪道歉的做法是不对的。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认为,老人没有向其他人主动说明还有溺水者,可以在道德层面谴责,但不能在法律上评价。

    溺水女孩家属的行为已带有强迫性,侵犯了老人的人身权利,涉嫌违法。“我活了60岁,从来没受过这样的侮辱……”7月31日,田仕会眼里噙着泪水,哽咽着对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说。

    7月30日下午,田仕会在自家的门市上,向多名找上门来的人下了跪,还遭受了10多分钟的辱骂,甚至被对方往脸上喷口水。找上门的人,自称是暴雨中扶老人过马路摔倒溺亡的12岁小女孩小慈(化名)的家属。6月23日,达州城区因暴雨发生内涝,小慈牵着田仕会的手涉水过马路,两人同时被路面水流冲倒。田仕会被及时救起,随后离开了事发现场。半小时后,积水退去,小慈被发现时已不幸溺亡。死者家属认为,田仕会被救起后应该告知小慈也被冲走的情况,并认为小慈的死亡与田仕会有一定的关系。在死者家属前后三次找上门后,田仕会于7月30日向对方下跪道歉,但对方认为其道歉的诚意不足,目前仍未谅解田仕会。

    [受助老人自责]“我晓得后一直很内疚,觉得对不起她……”“6月23号,和那个小女娃娃(小慈)一起过马路,她主动来牵我的手,说:‘婆婆,我们一起过马路吧?’我说‘好嘛,谢谢你!’后来,她就牵着我往前走,但没想到会出这么个事。”田仕会回忆称,两人同时被水流先后两次冲倒后,她连呛了几大口水,“当时脑壳里一片空白”,缓过神后立即大声呼救。随后,她被人救起。“我这条老命是捡回来的。被救起来以后,我身上到处都是伤,路都走不稳了。”田仕会称,她离开现场时意识混乱,完全懵了,事后才想起那个跟她同行的小女孩。“当时雨下得很大,有很多人在那里救人,我一直以为那个女娃娃被救起来了,也没有多想……”田仕会称,小慈死亡的事,她也是回家之后才听说。“多乖一个女娃娃,就这样没了,太可惜了,我晓得后一直很内疚,觉得对不起她……”田仕会红着眼圈,向记者介绍情况时再也说不下去。“回家以后,整整三天,我妈粒米未进,一直在为这个事自责。”女儿刘雪丰称,7月8日,对方家属找上门,田仕会借此机会真诚地道了歉,“他们从头到尾地辱骂,我妈一直没说啥子。”

    [女孩家属追责]“亲友们都认为我女儿的死亡,和田仕会是有关系的”刘雪丰称,对方认为小慈的死亡与田仕会有一定的关系,责怪田仕会被救后没说小慈也被冲走的情况。“他们质问我妈,问她为啥子要牵那个小女孩的手,后来被救了,又为啥子不让人去找小女孩的下落。”刘雪丰说,对方一上门就开骂,“感觉他们是故意上门来撒气的”。“我没有去过对方家里或者门市上,这个事我也一直没参与。”7月30日下午,小慈的父亲王先生在接受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访时称,他母亲曾跟他说过,要上门去找对方。另外,亲友们去找过田仕会的情况,大家也给他本人说过。“我听说田仕会给他们下了跪,对方之前虽然说过‘对不起’,但态度不好,有一次110还调解过,也没能达成一致。”“包括我母亲在内,亲友们都认为我女儿的死亡,和田仕会是有关系的,而且我个人也认为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王先生称,对于小慈的离世,他们始终无法接受。这一个多月来,一家人都沉浸在痛失亲人的悲恸中。“我母亲和我女儿的感情特别深厚,她只要看到我女儿用过的物品,就会整天以泪洗面、茶饭不思,我也只能尽力劝她……”“至于上门找田仕会的事,我是比较理解他们的心情的,他们只想要个心理安慰而已。不过,据我了解,对方没有真心诚意给予安慰,也没有一个让我们满意的态度。”王先生称,即便是田仕会在7月30日下了跪,他也认为对方“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对于这一点,王先生明确向记者表示“有点失望”。

    [现场目击逼跪]“田婆婆至少跪了10分钟,她就在那里跪着被人一直骂”“7月8号、7月15号、7月30号,对方先后三次找上门来,要我妈给个说法。”田仕会的女儿刘雪丰称,虽然事情已过去了1个多月,但她的母亲田仕会“从7月8号以来一直就没有清静过”,因为死者家属每一次找上门来都情绪激动,并对田仕会进行辱骂。“后两次,我们都报了警。7月15号,警察接警后来调解过;7月30号,也有人报了警,但警察没出警。”7月30日,死者家属第三次找上门,整个过程被年轻男子小刘目击。“找上门的有6个人,他们一来就骂人,而且骂得很难听。我看见有人推搡里面的老人家,还有人往她脸上喷口水。”小刘称,他用手机拍摄了5分钟左右的视频,但被对方发现后强制删除了。7月30日下午,田仕会的姐姐田仕群,听说了妹妹的遭遇后,专程前来接田仕会到她家暂住。“被辱骂以后,妹妹通宵没睡,饭也不吃,水也没喝,让人心疼……”田仕群称,姐妹俩见面后,田仕会给她倒了一肚子苦水,称对方明确表示不会善罢甘休,她担心妹妹“做傻事”,这才想出这个权宜之计。“我活了60岁,从来没受过这样的侮辱……”7月31日上午,田仕会向记者讲述了7月30日的事情经过。“当时只有我和老伴在门市上,对方一进门就指着我的鼻子骂,还逼着我道歉、下跪。”田仕会称,当时有好几个人把她围在门市内辱骂,她说了“对不起”以后,没想到对方骂得更加厉害,“实在没办法,我最后只好下跪”。“田婆婆至少跪了10分钟,她就在那里跪着被人一直骂,我又不敢去劝,只好报警。”现场目击者小刘称,当天16:51、16:53,他曾两次报警,并在电话中向警方介绍了有人逼着田仕会下跪的情况。记者发现,事发门市内当时开启了一个行车记录仪,田仕会被人辱骂的过程被记录了下来,但由于摄像头距离太近且角度偏高,没能将跪在地板上的田仕会摄入镜头。

                  ▲老人称在那场雨灾摔倒后其脸部、肘部、腿部多处擦伤。

    [律师说法]逼老人下跪的做法不对“我觉得小女孩的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即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四川鸿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光华分析称,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被管理人负责赔偿。因此,本案中,死者家属要求老人赔偿损失原则上是可以的,死者家属可以采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但是采用辱骂、喷口水、逼老人下跪道歉的做法是不对的。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认为,针对事主老人而言,在受到施救时,本身自己是受助方,法律上并未规定受助方有法定义务做什么,因此苛求老人主动、积极对小女孩施救,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要求的。同时,老人没有向其他人主动说明还有溺水者,此可以在道德层面谴责,但不能在法律上评价。最后,小女孩家人的行为不可取,其已带有强迫性,侵犯了老人的人身权利,涉嫌违法。

    [最新进展]老人家属考虑法律维权“我们原本以为,既然对方找上门来,我妈也道了歉,这个事也就过去了。但没想到对方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还扬言要住到我们家里来,让我们一家人不得清静。”7月30日,刘雪丰翻出门市上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翻来覆去地看了多次,她觉得“对方实在是太过分了”。“对方第一次上门,政府街道办司法所的调解员李小渠(音)也在。”刘雪丰称,对方未找上门以前,双方曾一起调解过,李小渠当时也在场,“李小渠说我们应该承担责任,还建议我们赔钱了事”。对于刘雪丰的说法,记者曾于7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多次联系李小渠试图求证,但李小渠一直未接受采访。“这件事情中,我妈妈也是受害者。他们对我妈不满或者要赔偿,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不能老是跑到我家的门市上来闹。”刘雪丰称,从视频记录的音频、视频内容可以看出,对方并未打算就此罢休。“如果对方要一直这样闹下去,我们将考虑采取司法途径维权。”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曾业摄影报道

    [第一评]

    同为受害者,还有比逼跪更该反思的○李晓亮弱者对弱者的挞伐,最令人心痛。比如今天新闻,就让人五味杂陈。它比那种“行善被人欺、扶人反被讹”的“好人难做”新闻还要复杂多面。事发地达州,起因之一竟也是小学生扶老人。或是巧合,几年前,也在达州,也是三小孩,扶了一名骑车摔倒的老太,不料反遭讹诈。两年后他们还因此被颁搀扶老人“委屈奖”。

   如今,还是达州,又是小姑娘扶老太。雨灾,内涝,路滑,意外。手牵手的一老一小,被积水卷向不同方向。老太获救,却似忘了刚帮扶过她的小姑娘。最终扶老人的最可爱的小学生,却最不幸地溺亡于街上、车下。事发一个多月前,现又引起关注,竟是日前成都货车司机碾死宠物狗后“人跪狗”的暴力逼跪事件一样,小女孩家人为讨说法,三度登门,逼得当事老太下跪。又见逼跪。而跪并不能解决问题,特别是若一再提到的“诚意”,就是指赔偿金的话。堵门,辱骂,逼跪等悖于法而只重“闹”的滋事行为,有点法律常识的,都知这于情、理、法都是失当而欠妥的。只需证明老太当日获助获救详情,适度索赔应能得到法律支持。当然,前提是老太确实思绪清楚,有完全认知和行为能力,那么在当时危急关头,知情而不示警呼救,不提供救援信息,某种程度上对意外之后的悲剧要承担部分责任。这些纠纷和理赔,都是可以求助法律解决的。逼老太下跪的过激行为,即便本来占理,现在也理亏了,容易失去舆论同情道德支持。一起恶性道德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彭宇案后,“南京”和“扶老人”变成标签性公共记忆。那么,对于“达州”和“小学生扶老人”呢?小悦悦事件,陈贤妹扶起了社会良心。而好在达州还有这四个小学生,他们当得起全部骄傲和我们所有敬意。道德颓势,不能靠一人挽狂澜于既倒。上海日前通过了“好人法”(上海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类似国外的《好撒玛利亚人法》——除了一些法律责任等后顾之忧,旨在鼓励倡导市民参与紧急救护。当然,具体到热心善良小姑娘不幸雨灾溺亡事故的,反思还可以更多。作为家人依法而为,不逼跪是最起码的。这也是与姑娘生前善行,保持一致性。而溺亡于街面车下,如此魔幻一幕,本就值得深究。就如昨日北京专家呼吁别将人祸造成的霾,定义为天灾一样,解决雨灾内涝,杜绝溺亡悲剧,还有多少公共职能和责任应对上的课要恶补?对学校、家庭和社会而言,极端天气预警预案,到底有没有?若有,是只停留于纸面,还是已开始重视,并着手从学生到校方、家长的全方位落实?台风天,沿海多会停产停课,我们不停课,是否也最好等到家长接送?近日,乐山还有雷雨天,路灯漏电电死路人惨剧,这些都倒逼我们反思改进,哪怕临时补救、加强预防演练,并逐渐融入今后生活日常,也比事后只看个“逼跪”的噱头热闹要强吧?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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