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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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郴州市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检验检测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资质类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资质过期仍违规出具带CMA标志报告;无证、挂靠、借用资质开展检验检测业务。

2.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CMA标识、检验检测报告;以欺骗、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检验检测资质。

3.机构人员、设备设施、实验环境、管理体系已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仍然对外承接检测业务、出具检测报告。

(二)检测数据与报告造假类行为

1.未实际开展检验检测(空检、虚检)、调换样品、篡改原始数据、删减检测项目、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2.伪造原始记录、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样品采集、流转、保存不符合规范要求,报告无法追溯。

(三)经营收费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重复收费、价外加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以“包合格”“包通过”“免送样”等方式招揽业务;围标串标、商业贿赂、低价恶性竞争、违规分包检测项目。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中介、黄牛勾结检测机构,干预检测过程、从中牟利,扰乱检测市场秩序。

2.检验检测领域公职人员、监管人员违规干预检测业务、利益输送、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1月30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提供详细线索及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招标文件等)。

2.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12345。

2.来信地址: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科(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冲口路50号。

3.现场举报:工作日前往郴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613室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现场提交书面举报材料。

五、其他说明

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收到的线索逐一登记、核查处置,对查实的违法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诬告陷害,对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净化我市检验检测行业环境。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责编:张思齐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