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暨“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精准对接市委关于持续深化“六大新行动”、全面彰显“七个新担当”的有关要求,近日,郴州市检察院正式出台《关于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企业服务年”行动 助推“六大新行动”走深走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推出系列务实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要聚焦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企业财产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坚决铲除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行霸”“市霸”。同时,依法惩治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实施意见》强调,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重点加强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以及涉企刑事“挂案”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着力纠治“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检力下沉、服务前移”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建立涉企控告申诉快速办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推动构建“检察+行政+商会”联动护企格局,助力擦亮“身在郴州、办事无忧”的营商环境品牌。(通讯员 欧阳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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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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