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 “4050”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持有 《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保姆、家政服务、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派遣工等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今年,苏仙区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给予 “4050”人员和非 “4050”人员不同档次的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委托银行代发补贴资金,实现社会化发放。此举有效解除了灵活就业人员无力接续社会保险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他们参保续保的积极性,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