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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调整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  作者: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湘南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郴州技师学院、湘南幼专,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随着清明假期临近,聚集性活动逐渐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积极应对疫情不确定因素,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坚守学校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调整假期安排

在郴高校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清明节不放假;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周六(4月2日)、周日(4月3日)照常休息,周一(4月4日)、周二(4月5日,清明节)照常上课,原清明节1天法定假视疫情情况另行安排补休。

二、坚持日报告、零报告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继续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师生及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和行程、接触史等信息摸排和上报工作,做好日报告、零报告。

三、强化外出管理,非必要不外出

师生员工在清明节假期非必要不外出、不离郴、不前往涉疫地区,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市区内活动也要全程严格佩戴口罩。师生员工确需离开郴州的要向学校报备,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控责任。外出后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上报行动轨迹,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郴后须向社区、学校报备,并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四、提倡文明祭扫

各地各校要大力宣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防控政策和防控要求,倡行文明祭扫理念,倡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 家庭追思、委托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寄托哀思。

五、加强值班值守

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值班和安全工作,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值班值守, 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六、严格返校管理

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含同住人员)离(返)郴的,要根据情况严格落实隔离和核酸检测等措施,符合返校条件后方可允许返校。

郴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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