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0讯(通讯员 黄平 罗映 记者 颜石敦)6月18日晚,罗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拘留。
6月以来,桂东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巡防”行动,消除治安隐患。6月14日,沙田派出所民警发现路发废品收购部罗某存放液化气瓶,旁边居住着大量居民。罗某在液化气瓶边上切割废铁作业,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当即责令罗某停业整顿,对其非法储存液化气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民警现场勘查发现,罗某在收购部和老房子内共存储液化气35瓶,每瓶内装液化气12公斤。经审讯,罗某交待,为切割废铁方便,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购买了35个液化气瓶,在液化气站加满气后运回收购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桂东县公安局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依法对罗某作出治安拘留七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