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同物不同价 大数据宰客谁来管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黄炜信

  最近,山姆会员店“杀富”的新闻引发热议。在山姆会员店不同地址线上点单,同一重量的同种商品价格竟然相差近30%。随着互联网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经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是类似大数据“杀熟”现象时有发生,法律上难以追溯,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山姆会员店的消费者王女士,其在3月25日前后脚下单的两份订单中,地址为南山华侨城某高端住宅时,商品价格166.4元,地址为罗湖区某小区住宅时,商品价格则为128.7元。同一种商品,配送地点不一样,价格相差许多;同一个预订,新客比老客优惠;同一家酒店,浏览量多时,价格也会相对较贵。尽管各大平台否认杀熟、宰客,但是以上情况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网络消费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据此,“杀熟”在线下实体店很难发生,而线上网络平台具有隐蔽性和精准性,让消费构成了封闭的纵向购物形态。平台可通过对消费者消费偏好、价格敏感程度等进行画像,进行网络数据互利共享,“定向”推送信息甚至价格服务,精准投放“杀熟”。

  于是出现“两难”:消费者认为平台透支老用户的信任、剥夺自己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但又很难追责;平台商家则认为,针对消费水平、喜好不一样的新老买家,通过精准分析满足人们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本就是互联网的特性,商家不要担责。对此,需要法律的明确界定。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数据安全应用与根据用户喜好推送等都进行了前瞻性的规范。但是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目前大数据根据用户画像进行精准的价格推送、一物多价的现象,法律上仍没有明确的说法;各大平台对用户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也为数据存储保护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如果法律没有更严格更具体的条款,个人在网络上将成为“待宰的羔羊”。


郴州要闻

文明机关

形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