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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委常委会会议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0-05-09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8日讯(陈志杰)今天下午,郴州市召开2020年第1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月6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中共郴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审议稿)》(简称若干措施),听取关于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与耕地保护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等市委常委会会议成员参加会议。

据了解,《若干措施》是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欧阳锋牵头,历时4个多月,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基层治理的措施。《若干措施》共分为7个部分26条,覆盖强化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加大对乡镇(街道)放权赋能力度、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等内容。

会议指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郴州实际出发,着眼于提升和完善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夯实基层基础;在实践过程当中,要善于根据新时代、新时期的新要求,积极做出一些探索、突破、创新。

会议要求,基层治理必须有经济基础,要从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提升基层组织政治引领能力、促推发展能力、基层治理能力、服务群众能力等四种能力。定规划、定目标、定方案、定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治理。

会议强调,《若干措施》中每条措施都认真考虑过可行性、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了原则性、宏观性、概念性内容,力求条条是“干货”,条条可落实。全市各级单位要切实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地落实,全力支持基层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共同发力、务求实效,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爱国汇报了关于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与耕地保护立法工作情况。

3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关于依法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通知》,要求暂时没有相关立法的市州人大,应立即开展立法调研,深入了解本地农民建房、耕地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将相关立法项目调整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并安排年内出台。

目前,郴州市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起草《郴州市农村农民建房管理条例》草案,并正在开展相关调研论证等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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