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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城管违规下文造成天然气市场垄断 国务院第十八督察组出手
发布时间:2018-09-10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原标题:[2018国务院大督查]湖南郴州市城管局未按法定程序出台文件 相关领导被约谈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第十八督查组接到线索举报称,“湖南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为满足某燃气企业垄断燃气市场的需要,先后下发两个不带文号的文件,一个城市的瓶装燃气销售与配送只能一家公司垄断经营”。

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认定郴州市城管局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出台文件,并涉嫌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督查组约谈了郴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责任,抓紧整改,守牢安全底线,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举报线索显示,2017年6月22日,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发《关于规范市城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统一对市区瓶装燃气经营实施调度、配送和管理;取缔现有不符合规范的58家瓶装燃气经销网点,新建10个网点。但有相关从业人员认为,新建的10个网点也不全是符合规范要求的瓶装燃气配送网点。

相关从业人员表示,城管局通知新建的10个配送网点把原来的58家网点排除在外,没有让这58家参与竞争,一个城市的瓶装燃气销售与配送只能一家公司垄断经营,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从业人员:我觉得这个文件是非法的。

督查组组员:为什么?

从业人员:它没有文号。这个文件当时的出台,我们要求开听证会,包括法制办要求开听证会,要听取人大、政协、各方面专家和消费者的意见,都没有走这些程序,就签批下发了。说只能开10个网点,这10个网点合法。但一个网点就被派出所关闭了,它就建在火车站铁轨旁边,给停掉了。

督查组组员:就是说“合格”的10家网点里也有已经被关掉的?

从业人员:对。10家网点里面有的还是违章建筑,临时搭的工棚,那怎么会是合格的呢?

督查组随后来到郴州市城管局,与多名相关负责人举行了座谈,并现场核查多项文件材料。郴州市燃气服务中心2017年9月印发的配套落实通知显示,“为确保供气安全,市城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于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所有旧网点的关闭搬迁工作,任何燃气企业、任何经销网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关闭和搬迁。”通知还规定“2017年9月20日前,市燃气服务中心将全部收回原对市城区各瓶装燃气企业经销网点的授牌,各燃气企业应停止向上述网点充装供应燃气。”

在了解所有线索、取得相应的文件之后,督查组审慎地查阅了有关规定以及《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请湖南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同志参与对事情性质的确定。第十八督查组组员表示,经过上述核查和验证工作后,督查组认定该文件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导致郴州瓶装燃气市场垄断经营。

督查组认为,取缔58个网点、新建10个网点,都没有正规的书面审核程序,执法过程任性、随意。通过多次明察暗访,督查组还发现,郴州市城管局和燃气服务中心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在新建的10个瓶装燃气集中配送中心网点中,依旧存在着液化气瓶存放密度过高、不符合标准等情况。

督查组组员说:“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出台的通知以及燃气服务中心配发的配套通知,两个文件都不符合规定的出台程序。虽然文件出台了,但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认定,这种做法,相关部门涉嫌不依法行政,同时相关部门对这种乱象一定是监管不力。”

基于以上几点,督查组约谈了郴州市政府相关领导。要求郴州市严格依法行政,深刻认识到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公平竞争带来的危害;在确保燃气经营和使用安全、充分保障供应需求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整改;对可能存在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及时纠正,切实化解企业和百姓的“痛点”和“堵点”。

约谈中,郴州市副市长李五一对下一步的整改进行了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计划请法制办加强普法和辅导,从领导到基层,从我做起,依法依规。二是对督查组反映的问题照单全收,坚持以问题导向,一对一、点对点采取相应措施。三是有错就改,不合法的文件马上撤销,让市场公平竞争,安全不出问题。对企业的垄断行为坚决采取措施,必须让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开展经营。四是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让服务跟上去,真正让企业、老百姓感受到政府是为民服务的。五是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自检自查。

(记者 尧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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