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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五个从严”力保清明无烟祭扫
发布时间:2018-04-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骆国平 刘娣

  华声在线4月4日讯(通讯员 骆国平 刘娣)“我们这里清明祭扫的规矩是清明节前后三天,从昨天开始我们就已全面实行了文明祭扫劝导工作。”4月2日,在桂阳县荷叶镇泉田村村口,镇政府工作人员钱先东告诉笔者,当天他们共收缴爆竹100余封、烟花15桶。由于宣传到位,劝导活动受到群众理解,基本实现了无烟祭扫。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防火工作,桂阳县宣传从严、控火从严、打击从严、督查从严、问责从严,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全力保障清明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县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公开信、村村通、村村响等,宣传《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防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通告》《桂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森林火灾法犯罪案列。县林业主管部门把禁火宣传资料,送到鞭炮纸钱零售店、个体户、企业主及居民手中。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帮扶单位完成结对帮扶防火宣传。

  该县实行“包村、包户、包山头”网格化管理,把防火责任落实到相关领导、镇村干部、护林防火员;加强区域巡逻巡查,发现鞭炮、纸钱等及时劝阻,发现违规用火立即制止并依法查处;在主要路口、进山口设立值守点,逢车必检、逢人必检,收缴烟花爆竹、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发放鲜花。

  乡镇(街道)实行“24小时值班”,各扑火应急分队实行“领导带班”“零火情报告”和“有火情随时报告”制度,严阵以待。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值守点人员在检查不到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部门班子成员联系片区乡镇(街道)不到位,执法打击不到位,纪检监督和“两办”督查不到位的情况全部实行责任倒查制。国家公职人员对家属、直系亲属进行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保证干部职工家属、直系亲属文明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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