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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把监督执纪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秉钧 曹立林 杨菊先

华声在线3月1日讯(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曹立林 杨菊先)自郴州市苏仙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扎牢自我监督的篱笆,把监督执纪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3月1日,苏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谷群辉说:“区里的问题线索,都要经过集体排查;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有不同意见的,都可以在集体排查会上充分讨论,这样线索处置才更科学规范,也能防止个别纪检干部不按规则办事等问题发生。”

为确保线索处置更加科学合理,该区纪委监委出台了信访举报工作规程,明确规定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受理、案管室集中管理并根据管辖原则交由相应的纪检监察室承办;承办室提出建议上排查会,经排查会讨论后分配给承办室自办或者交片区查办,片区再组织召开排查会,根据线索情况交各乡镇自办或者交叉查办。区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层层集体排查制度,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评估,形成了规范有效、严查快处的工作机制。此外,信访、案管、执纪审查、案件审理部门由不同领导分管,做到监查分开、查审分离,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今年1月,苏仙区纪委监委案管室根据管辖原则,将信访室移送的苏仙派出所巡逻大队辅警黄某违纪问题线索分配给联系的承办室。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上,该室提出将案件交由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监察室进行查办。会上有人提议,由区本级查办更为妥当。鉴于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之后,辅警也属于监察对象的范围,会议最终决定该案由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直接查办。

为破除人情等因素干扰,打破地域壁垒,区纪委监委还采取各个片区异地交叉办案的办法,不仅便于沟通交流、联合协作,还便于互相监督、互帮互促。“群众对异地办案组更信任,反映问题时也更加大胆、详细。”区纪委监委有关办案人员表示,通过开展片区交叉办案,可以有效提升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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