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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委召开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易鹏飞在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指出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17-11-16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

(华声在线11月16日)11月15日,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易鹏飞主持会议。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市州”,连续七年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荣誉称号。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资兴市荣获全国综治“长安杯”,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宜章县、安仁县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易鹏飞首先对法治郴州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经过持续努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思维,按照法律行使职责、职权,全市人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郴州法治环境趋好,为郴州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易鹏飞指出,要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法治郴州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科学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依法治市的工作水平。

易鹏飞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郴州建设各项工作。要强化法治思维,继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置于法治的规范下。要聚焦发展大局,大力优化政务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大力优化司法环境,优化法律服务环境。要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群众工作机构,广泛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创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易鹏飞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法治郴州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郴州建设方方面面,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党性意识,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办事;要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要切实强化督导考核,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和评议,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市级领导刘志伟、欧阳锋、李庭、张军、罗水平及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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