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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合伙生间隙 法庭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7-03-31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文俊

  华声在线郴州3月31日讯(通讯员 文俊)3月12日,在嘉禾县人民法院行廊法庭,一对昔日友情濒临破碎的合作伙伴在法官的调解下和好如初,原告李某、被告雷某一同激动的说:“法官耐心为我们调解,不但解决了我们的纠纷,更重要的是又使我们挽回了往日的情谊。”

  2011年9月,原告李某与被告雷某及另外三人,共同合伙出资建了一砖厂。在经营砖厂过程中,另外三个合伙人相继退出经营,就只剩下原告李某与被告雷某两合伙人经营。2014年,原告李某决定将自己在砖厂的股份进行转让,经与被告协商后,李某将所持有的股份以26万元转让给雷某,但对于付款时间,却未作约定。过完年后,原告李某还未收到雷某的退股转让款,但又急于用钱,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

  了解到案件情况后,法官将双方约到法庭,耐心进行调解。调解在和平的气氛中顺利进行,法官抓住机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劝导调解,令双方意识到多年的情谊的重要性,双方最终他们在互谅互解的基础上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雷某自愿将退股费分期支付给原告李某。协议签订后,雷某回家将钱凑够,按约定时间将钱送到原告手中,两个人握手言和。原、被告双方的心结就此打开,大家都喜笑颜开,他们此刻也已深刻地领悟了一个道理:钱财易得,情谊难寻。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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