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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拳头护儿引纠纷 人民调解息事宁人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02-28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袁莲花 邓建平

  华声在线郴州2月28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 邓建平)2月27日,郴州市北湖区鲁塘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小儿涉嫌盗狗,父亲拳头护儿致他人轻微伤(多处软组织受伤)的打架纠纷,将一起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据悉,2月25日,鲁塘镇A村村民甲某一家人正在吃中饭,忽然听到自家的狗在屋外惨叫一声后就无声息了,甲的两个儿子放下碗筷跑出去查看,见一约14岁左右的男孩正在用绳索套他家狗的脖子,立刻大喊:“你干什么?!”。涉嫌盗狗男孩见被人发现,迅速弃狗,跳上摩托车逃之夭夭。甲的小儿子认出该男孩疑似B村乙某的儿子,与自己在同一个学校就读。看到心爱的狗狗疑似被毒死,情急之下,兄弟俩提了一把铁锤喊上邻村表兄三人直奔B村乙某家讨要说法,并要求赔偿。乙某护子心切,他认定其儿子没有 “盗狗”,认为甲某家仗着人多势众,没有任何证据,不问青红皂白,还带着铁锤到他家兴师问罪,欺人太甚。于是也叫上B村亲属到A村甲某家理论,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继而便打了起来,打架过程中乙某将甲某打伤,致使甲某多处软组织受伤。

  事件发生后,在鲁塘镇镇政府的委托下由鲁塘司法所出面调处该起纠纷事件。鲁塘司法所在受命后,迅速联合鲁塘派出所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认为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乙某的儿子就是涉嫌盗狗之男孩,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嫌疑。

  鉴于此情况,2月27日,鲁塘司法所联合村干部组织两家当事人召开纠纷协调会。在司法所干警们依法依理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乙某一次性赔偿甲某医药费3570元,乙某就打伤甲某一事进行赔礼道歉,并表示会对自家儿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保证今后不会再有涉嫌违法事件的发生;甲某也表示看在孩子还未成年,又是在校学生,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再追究涉嫌盗狗一事。至此,一起因未成年人涉嫌盗狗引发的打架纠纷在人民调解介入下得到及时快速的处理,息事宁人,确保了一方稳定,为该区正在筹备进行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和谐氛围。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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