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以揽工程为幌子诈骗8万 获刑三年五个月罚款五千
发布时间:2017-02-08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蔡丹

  华声在线郴州2月8日讯(通讯员 蔡丹)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被告人周某为了获取钱财,起了诈骗的念头,以揽工程为幌子行诈骗之实,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5年9月7日,被告人周某虚构承包了嘉禾县坦塘工业园廉租房工程铝合金安装工程的事实,以与廖某某共同承建该工程为由,骗取廖某某2万元。2015年11月下旬,被告人周某虚构在嘉禾县田心镇三元村承建了宝石煤矿煤场铁棚搭建工程的事实,以邀廖某入伙共建为由,骗取廖某2万元。2015年12月下旬,被告人周某某虚构合伙经营墙纸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曾某4万元。被告人周某虚构多起事实,先后骗取被害人廖某、曾某共计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未积极退赃,且无悔罪表现。根据被告人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陈实】


郴州要闻

文明机关

形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