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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献血400毫升,今用血报账近6千元
发布时间:2016-08-16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李孟玲

  华声在线郴州8月16日讯 (通讯员 李孟玲)8月15日,笔者从郴州市中心血站了解到,市民谢军近日因病住院需要输血,因他在11年前献过一次血,所以这次住院用血可以申请免费用血报账。出院当天,他便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到医院大厅的临床用血出院直报窗口办理报账手续,迅速快捷地领取到了报销的临床用血费用5960元。谢军欣慰地说:“没想到自己11年前的一次爱心献血,如今让自己享受了免费用血的政策福利。”

  谢军现年35岁。2005年7月,刚回到郴州工作不久的他参加了一次无偿献血,并成功献出400毫升合格血液。今年7月5日晚,他突感身体不适,随后开始咳血,家人赶忙将他送往医院,经诊治为食管出血。由于失血较多,谢军已伴有失血性休克症状,医生立即为他输注了1500毫升血浆、16个单位的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和16个单位的冷沉淀凝血因子。在医院住院休养了半个月后,他出院当天就在医院直报窗口办理了用血报账手续。

  链接: 2009年2月1日前我市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献血液检验合格的,本人可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累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者所献血液检验不合格的,本人只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费用不予报销。

  2009年2月1日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在800毫升以上(含本数)或献一个单位以上(含本数)机采成分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可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400毫升以上不满800毫升的,可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为400毫升的,可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在200毫升以上(含本数)不满400毫升的,可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累计报销献血量(合格血液)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2012年5月1号实施的郴政办发〔2012〕9号文件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在800毫升以上(含本数)或献一个单位以上(含本数)机采成分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可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400毫升以上不满800毫升的,可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为400毫升以下的(含本数),可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在无偿献血者献血30日后,其配偶、父母、子女也可累计报销合格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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