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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 “一二三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08-08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余婧

  华声在线郴州8月8日讯(通讯员 余婧)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将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稳定的“和谐工程”和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15年,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受理了171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45件,行政案件3件,民事案件123件;其中涉及未成年27人、妇女43人、农民工23人、残疾人24人、老年人7人、一般贫困者47人。近三年来,办案量呈现每年5%的递增,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一是开辟“一个绿色通道”,深化法律援助便民力度。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最大限度的满足他们的法律援助需求,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整体水平。

  二是实施“两个延伸”,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一是延伸法律援助网络。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支撑、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触角的较为完善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规范部门工作站建设。二是延伸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切实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申请类、商请类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一是全程跟踪制度。将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各个环节,统一纳入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平台。法律援助人员通过援助平台对案件“全程跟踪”,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二是重点环节监控制度。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庭审旁听”制度,通过随机抽查、大案要案重点关注的方式,认真开展旁听庭审工作,将律师在庭上的表现量化为语言表达、发问、质证、举证、辩护等10个指标,进行打分。三是同行评估制度。明确了案件质量评估的范围、评估案件的数量标准和评估方式,对评估指标进行细化,并不定期抽取民事、刑事案件,组成评估小组对照标准实施评估。

  四是立足“四个依托”,突出法律援助宣传实效。一是依托专线及时宣传。充分发挥“88821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的宣传作用。保障电话畅通,通过电话咨询,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做到有问有答。二是依托媒体持续宣传。积极向各级媒体发布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向广大群众介绍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条件、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法律援助案例点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等,借助媒体的力量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三是依托基层深入宣传。深入社区、农村,以法律援助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知识竟答的方式,广泛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四是依托节会专题宣传。利用“三八节”、助残日、“六一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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