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股票二级市场持续向好,导致发行可转债公司的股票正股价往往远高于转股价,触发公司提前赎回条款。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来自四川证监局的消息显示,部分投资者通过“12386”热线对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债进行投诉,认为公司未尽到提醒义务。
四川证监局按规定办理投诉事项后,注意到辖区某上市公司因股价上涨,将要提前赎回可转债,要求公司高度关注投资者转股情况,落实投保要求,主动联系投资者提示转股操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公司接到通知后,制定了详细的应对计划,除按规定履行3次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额外进行了5次风险提示,有效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高了投资者及时获取信息的概率。在可转债登记赎回日的前5个工作日,公司根据可转债股东名册记载的电话联系方式,平均每天与1000多名投资者电话沟通,告知并指导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同时,公司通过上交所“e互动”、互联网股吧等中小投资者常用沟通渠道,提示投资者尽快转股,扩大了通知转股信息的覆盖范围。
通过公司主动披露和积极沟通,有效保护了可转债投资者及时知悉重大信息并理性决策的权利。截至公司可转债提前赎回实施完毕,约3.3亿股完成转股,占可转换股数的99.91%,比例远高于同期其他可转债。
【编辑:李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