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曾翔
“被告人胡某辉犯徇私枉法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辉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日前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忠卫,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李珺等参与公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衡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某辉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本应忠诚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却为了一己私利,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重罪轻判,甘为“权力掮客”,肆意践踏法律,沦为贱卖“公权力”非法攫取利益的害群之马。
“鉴于被告人胡某辉在立案前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提出了定性量刑建议。”李珺介绍,此案也让全院的政法干警引以为戒,永葆初心、坚守使命,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政“防线”,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
李珺今年39岁,她从投身检察事业的那天起,就时刻提醒自己要把维护公平正义扛在肩头,用法律利剑惩治犯罪,用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
李珺从检15年来,勤勉好学,除了钻研法律知识和经典案例,还不断向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学习,积极参加业务竞赛,凭借优异表现摘得“湖南省十佳公诉人”等称号。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忠卫告诉记者,李珺先后被委以重任,办理衡阳破坏选举案、611涉黑性质组织案等重大复杂且有影响力的案件,每一次她都不负众望,将一件件重案、要案办出质量、办出高效,被省、市检察院各记三等功1次。
李忠卫评价李珺“担得了重任,打得赢硬仗。”仅仅几年时间,李珺就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检察官助理,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办案能手、业务骨干。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李珺始终奋战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有关。这些年来,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助理检察官张术是李珺同事。她告诉记者,2020年李珺办理的肖某、朱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涉嫌5起犯罪事实、4起违法行为。她作为承办人提前介入,加班加点翻阅案件材料,熟悉案情,采取表格式审查方式,对每起违法犯罪事实的证据情况、存在的问题、补充侦查方向及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并对侦查机关后续侦查情况进行跟踪。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仅用19天时间就完成了审查证据形成报告、讯问犯罪嫌疑人等一系列工作,并顺利对全案提起公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李珺也积极投身其中,她自2018年任联络员和涉黑涉恶案件专干以来,共参与办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3件57人。她参与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的陈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李珺用丰硕“战果”书写了她忠于法律、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检察使命的赤诚之心。记者在李珺的工作笔记本中看到,她写了这样一段话鞭策自己:“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还是他人的人生,要着眼细处,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