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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阻扰警车执法 妨害公务罪责难逃
发布时间:2017-07-17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程伟林

  华声在线7月17日郴州讯(通讯员 程伟林)警察在现场处理纠纷,为保护被殴打者开警车准备离开现场,刘某带头阻扰警车离开,引发打砸警车。日前,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6日,郴州桂阳县樟市镇甫口村到应组一百余村民因对本组村民李某平在到应水库旁无手续建房强烈不满,欲对正在建的房子进行拆毁。拆毁过程中,樟市镇政府的干部和洋市派出所的民警就上去劝阻,村民们便停止了拆毁,然后政府和民警就召集村民们做工作。

  李某平的女婿罗某来到了现场,与到应组村民刘某发生争执,刘某殴打罗某。其他村民见状也一哄而上围殴罗某。在场的民警迅速将村民们拉开,将罗某推上警车,想把罗某带走现场。刘某双手抓住警车的保险杆站在车头,扬言必须处理好事情,否则不准警车开走。村民们响应地将警车围住。此时,刘某妻子手持一把长柄菜刀赶来,乘人不备,刘某妻子捡起石头向警车砸去,将副驾驶室的车窗玻璃砸了一个洞,村民们见状也纷纷捡起石头朝警车玻璃砸去……

  后来,经镇政府干部协调,按村民意思,李某平在一份关于无条件停止建房并保证村民出行安全保证书上签字了名字,村民才勉强同意放行。但是,当警车打算送罗某回县城治疗刚行驶几步,又被村民抄近路拦了下来,村民们用石头继续砸警车,将警车所有玻璃全部砸烂,并砸伤了民警头部。直到增援的民警及政府的工作人员赶过来极力劝阻,村民们才同意让警车开走。经鉴定,警车的挡风玻璃全被砸烂,两边的门窗玻璃不同程度被砸烂,整车部分油漆被砸出划痕,经济损失6500元。

  本案因桂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回避改变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嘉禾县人民检察院管辖。其他涉事者也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刘某对妨害公务一事供认不讳,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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