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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民工上访8年求偿未果,法援助力工伤裁判获偿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黄凯 廖石根

  华声在线郴州2月22日讯(通讯员 黄凯 廖石根)2月20日,桂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上访户”老卢送的锦旗——“捍卫正义,维护公平”。老卢的脸上流露出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喜悦,结束了长达8年的上访之行,在家过了一个祥和的春节。

  老卢原系桂阳县荷叶镇新碱水脚新井煤矿北风井煤矿工人,2008年12月5日,在上班过程中不幸被挖煤斗车撞伤左手。受伤以来三年间,老卢断断续续在镇卫生院、泰康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4万余元。2010年6月2日,老卢经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2年4月30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然而,在老卢准备起诉的时候,却愕然发现,煤矿已于2011年12月11日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已由南方石墨有限公司经营。经营权的变动,让老卢措手不及,为获取工伤赔偿,老卢于2012年8月21日向桂阳县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翌日,该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仲裁通知书。老卢不服,火急火燎地一纸诉状将南方石墨告上法庭,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却被法院以未与南方石墨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多次诉讼的失败让老卢心灰意冷,不再寄希望于诉讼,走上了上访的道路。然而,信访依然没有使老卢的工伤得以赔偿。多次求告无门的情况下,2015年1月底,老卢来到桂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倾吐自己的遭遇。工作人员接待老卢后,根据其对案件的陈述及提供的工伤鉴定等文书认为,该案属于法律援助,决定给予老卢法律援助,并将案件指派给办案人员。

  办案人员接受指派后,一方面向老卢了解案件情况,另一方面到工商、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查阅、搜集相关证据。据调查,在老卢治疗过程中,桂阳县太清煤矿区被资源整合,由南方石墨有限公司经营。南方石墨、政府与原煤矿股东代表分别签订了《桂阳县荷叶太清矿区资源整合补偿协议》及《桂阳县荷叶太清矿区碱水脚新井风井哈炭窿矿井资源整合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煤矿方获得760万资源整合补偿费,原煤矿相关工伤补偿费由原煤矿负责。办案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后决定将谭某、孙某、何某等15位原煤矿实际出资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经过办案人员半年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其代理意见,判决谭某、孙某等15位原煤矿出资人赔偿老卢各项补助金7.7万元。为进一步保障老卢合法权益,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持续对其援助,直到春节前夕,老卢终于拿到了工伤赔偿款,结束了8年维权之路。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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