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旋
土地是发展的基础。企业要落户,“根”要扎在土地上。
在我国,土地管理遵循先批后供的基本原则,即必须先完成征地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土地供应。
不管企业大小,都要走全套流程拿地。特别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有时候等不起,更耗不起。
在湖南,郴州市开全国先河,首推产业项目“批供同步化”供地改革,将分散的审批环节全面优化整合,着力破解用地发展难题。
“六项同步”服务,推动项目“交地交证即开工”
根据《土地管理法》“先批后供”的制度设定,产业项目落地,需先经省政府或国务院完成用地审批,再由地方政府组织供地。
“这一流程导致征地、拆迁、批地、供地、规划设计、发证等六个关键环节分散独立。”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需跨层级、跨多部门办理,造成审批链条冗长、部门协同不足、企业多头跑办等问题,影响项目落地。
供地改革,不仅要“改”出发展空间,更要“改”出发展信心、良好营商环境和未来发展希望。
为了优化缩短供地周期,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研究开展产业项目供地改革,以“批供同步化”将分散的审批环节优化整合。
批、供如何同步?实际上,批地与供地在法律制度上是两件事,存在先后的顺序及审批层级不同的问题。企业要用地,必须将农村集体土地先报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编制供地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有偿供应给企业。
“将批、供两件事,合并为一件事同步推进,这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痛点、难点与堵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在自贸区郴州片区试点,实施“六项同步”,打破传统的“先批后供”制度障碍,重构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六项同步”,即入园洽谈与用地指引服务同步、征地洽谈与用地前期工作同步、用地报批与规划设计工作同步、用地报批与供地前期工作同步、用地签批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土地成交与登记发证工作同步。
“项目交地交证即可开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批供同步化”为核心,郴州集成“交地交证即开工”“标准地+承诺制”“弹性供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改革举措,打造了土地全周期管理体系。
土地利用效益优化,从源头减少闲置低效问题
征地、拆迁、批地、供地、规划设计、发证,快则180天,慢则360天。通过“批供同步化”改革,110天即可走完全部流程。
作为改革试点首个项目,郴州新能源电池产业园项目三个多月成功拿地。眼下,项目有序推进建设,一片施工繁忙,郴州高科瑞福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俊感慨:“早一天动工建设,就能早一天产生投产效益。”
从签订入园协议到呈报用地组卷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用时45天,比常规做法节省65天左右;在用地报批阶段,前置审查和批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节省了40天以上的时间;供地的前期工作提前至用地报批阶段并联推进,相比先批后供的方式,节省审批时间约15天……
郴州新能源电池产业园项目落地过程中,时间就这样被逐项压缩。此后,自贸片区新材料产业园、苏仙区五里牌烟草物流项目、苏仙区冷链物流项目等一批产业项目,都通过采用“批供同步化”实现快速落地。
“项目落地效率显著提升,企业用地成本大幅降低。”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后,项目审批周期由248天左右压缩至约110天,提速约55%;“标准地+承诺制”免去前期审批额外成本,弹性供地模式进一步减轻用地负担,企业用地成本降低30%以上。
审批用时缩短了、用地成本降低了,改革集成措施带来的“红利”,受益者不止于企业。
近些年,一些地方曾大规模投入开发产业园、工业区,因企业各种原因无法持续经营,导致持有土地最终闲置,造成巨大浪费。
当前,土地资源约束趋紧,需要更好地统筹各类建设用地。“批供同步化”改革,让园区土地向高质高效项目集中配置,从源头上减少了土地“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等问题的产生。
据了解,开展“批供同步化”改革后,郴州市园区不需要大量储备土地,每年可节约土地储备成本2亿元以上,自贸区郴州片区亩均税收从6.34万元提升至29万元,增长了近四倍。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