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龚杰媛
时隔12年,“限塑令”在湖南再次升级。
11月23日,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对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及使用明确最新政策要求。
根据我省《方案》,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和酒店一次性塑料制品、电商快递塑料包装、农用地膜,都有了分区域分阶段实施“限塑”或“禁塑”的时间表,要求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我国分步骤分领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12年前,我国针对塑料制品“白色污染”发出了首个“限塑令”。
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随着这些年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兴起,塑料制品需求增长,“限塑”内涵需要新的定义升级。
今年来,我国塑料污染治理顶层设计不断完善。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分步骤、分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7月,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委介绍,我省今年来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部署,把长沙市作为湖南省“先行先试”地区,率先发布塑料制品禁限通知。我省还成立了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通过培育可替代产业链,促进塑料污染防治。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大省份已相继发布塑料污染治理的省级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相关行业或企业成立了绿色再生塑料联盟组织或发出了共同应对塑料污染治理的联合倡议书。
2025年底前湖南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此次发布的《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哪些方面“升级”了?
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方案》结合了湖南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原则,实施六大任务:狠抓源头管控,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完善法规政策,严格监管执法等。
到2020年底,长沙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农用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到2022年底,全省市州建成区、长株潭三市县级建成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县城建成区、所有A级旅游景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到2025年底,全省市州建成区、长株潭三市县级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农村酒席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全省电商平台企业和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全省农用地膜基本实现全回收,不合格的农用地膜基本淘汰。
据介绍,我省《方案》发布后,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行动计划,并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