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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再是职称评选必备条件
我省对职称评审机制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17-09-2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华声在线讯)9月1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我省的职称评审机制进行了多项调整。根据《通知》,从今年开始,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再作为评选职称的必备条件。

  《通知》明确了外语、计算机等要求。自2017年起,申报参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用人单位聘任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再作规定。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由各评审机构自主赋予一定评价权重或作量化加分。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通知》还对部分行业的职称评选权限进行了调整,将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市州,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确认发文和发证权限下放至县市区。

  《通知》还提出,完善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设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专业)均可设置到正高级,条件成熟的系列(专业)将经调研论证的正高级评审条件报省职改办会签下发后,可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已有评审预案的会计、技校教师、中专教师等系列,可在2017年度组织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

  《通知》还指出,工程系列(专业)在完善修订评审条件时,要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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