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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中院“招商前置+预表决”让危困企业“破茧重生”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近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胡桐辉到宜章华盛爆竹公司回访。厂房机械轰鸣、工人忙前忙后,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看这热火朝天的架势,预计明年生产总值将达到1000多万元。”

华盛公司主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经营。到2023年11月,公司濒临破产。

“宜章是中国红炮的原产地,爆竹是当地传统产业,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较难办理,因此华盛公司是当地为数不多能满足老百姓烟花爆竹需求的企业。”承办法官、郴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刘芳岑介绍,考虑到企业负债不多、债权人人数较少、具有挽救价值等因素,法院决定对其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助其“破茧重生”。

随后在破产审查期间,郴州中院便迅速促成当事人与意向投资人签约,并引导债权人对和解、调解协议预表决。

“通常情况下,招商与债权人表决都在破产审查完成后进行。”胡桐辉介绍,为帮助企业尽快转危为安,法院对具备挽救价值的小微企业“破格”处理,通过“招商前置+预表决”,先锁定意向投资人,后组织债权人预表决,再引导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保住企业核心资产、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多方共赢。

最终,全体债权人自行与华盛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郴州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招商前置+预表决”机制,先后挽救了嘉禾泰丰、华盛爆竹等一批小微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杨利平 何伦波)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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