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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检察院调研组到苏仙区检察院调研督导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9月23日,郴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功员率市检察院调研组到苏仙区检察院调研督导。调研组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上级部署,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开展自身改革、参与改革、保障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调研组表示,苏仙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稳居全市先进行列,为全市检察工作位居全省前列作出了城区基层检察院应有贡献,值得肯定。

调研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狠抓案件质量。除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规定的38项指标之外,全市检察机关不另行增加其他指标、不排名。要深入把握“高质效”内在要求,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纳入办案的程序、环节、规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消极怠工。

调研组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十项重点工作”是重点推进的工作,是干出来的、做出来的,要工作化、案件化、具体化。“数”用郴检作为“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数字检察的一部分,是根据全市两级检察院实际情况确定的。工作机制要明确,落脚点在“应用、使用、有用”。要落实最高检“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要求,既侧重检察业务工作,也关注非业务工作;既整合自身数据,也整合监督对象和外部的数据。发展思路要逐步、节约、有效、辅助。要一步步做,实现小步快跑、积跬步以至千里;开发运用要节约成本、量入为出;要辅助办案、办公,解决办案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要集成、整合,不单打独斗。要“借鸡生蛋、借船出海”,充分利用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最高检发布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引进懂信息、懂技术的人才,夯实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发展的人才基础。要科学规划、统筹谋划。市检察院要提前规划,全市检察机关要共同推进,让“数”用郴检成为助推加快建设检察工作现代化郴州样板的重要环节。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俊波等陪同调研督导。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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