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格美”影响,7月25日至28日,郴州全市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地区特大暴雨。全市检察干警“汛”速行动,投入防汛救灾,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7日至28日,资兴市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资兴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成立防汛应急分队,与乡镇党员干部共赴一线,临时紧急转移清江镇避险人员30余人,积极参与清理道路塌方。 针对塌方道路不通畅、救援人员无法顺利抵达受灾乡镇问题,资兴市检察院组织执法船执行接送救援人员到乡镇参与救援防汛任务。
汛情就是命令,抢险就是责任。 27日,得知老检察院家属区有群众被困,急需转移,汝城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奔赴现场,与其他党员干部一同开展“敲门行动”,逐户走访,全面排查受灾情况,紧急转移受灾群众。
永兴县地区受上游泄洪和极端暴雨天气影响,防汛救灾任务较重。 28日,永兴县检察院组织应急分队参与防汛,开展执勤、巡逻30人次,时刻关注汛情及便江水位上涨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