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7月8日讯(通讯员 李丹霞 吴巧慧 ) 近年来,永兴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精神,致力于维护妇女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财产权益,确保她们享有与男性同等的财产权利。在县妇联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携手努力下,一系列创新举措的实施,不仅显著提升了妇女对自身财产权益的保护意识,更在实际操作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永兴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开了全县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性别比例情况,这一举措大大增强了信息透明度,让社会各界都能清晰看到妇女在不动产登记中的积极参与和权益保障状况。同时,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让妇女不动产权利人登记财产的相关权益深入人心,提高了全社会对妇女财产权益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激发了妇女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意识。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公正、透明。对于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工作人员主动询问并确认权利人信息,确保不动产证上能够准确反映双方的权益。针对已婚但房屋所权证上仅登记一方姓名的情况,永兴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录,并明确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效保障了妇女的财产权益。此外,处置财产时要求双方必须到现场面签,这一规定进一步确保了妇女在财产处分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为了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体,永兴县不动产登记大厅特别开辟了绿色通道和潮汐窗口,为妇女优先办理不动产业务。这一人性化服务举措大大缩短了妇女的等待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针对行动不便、病重等特殊情况的妇女群体,永兴县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已成功为多名妇女办理了面签业务,赢得了广泛好评。
据统计数据显示,自 2021年至2023年间,永兴县女性单独所有不动产登记的比例从39.03%稳步增长至45.51%,增幅高达16.6%。这一显著变化直观反映了永兴县在推动妇女财产权益保护方面所付出的不懈努力与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时,不动产共同所有比例中男性与女性已基本持平,进一步彰显了性别平等的原则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深入贯彻。
下一步,永兴县将围绕保障妇女不动产登记财产权益,坚持多措并举,倡导妇女依法行使财产继承、处分等权利,有力保障 妇女 在土地征收安置、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为推动实现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公平不懈努力。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