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执法记录仪,不仅能大大提高我们执法的效率,也对违法行为人起到一定震慑作用,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看着一台台崭新的执法记录仪,苏仙区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感叹道。近期,郴州市苏仙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中指出的“执法人员未配备执法记录仪”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配备到位。这是苏仙区持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与政治巡察纵深发展,探索建立“法治督察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机制的生动体现。
六届区委以来,苏仙区委持续建立健全政治巡察和法治督察协作机制,通过工作共推、人员共建、整改共抓,打造“同步同向同频、到底到边到位”的政治巡察和法治督察相结合工作格局,2023年底,相关经验做法受到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宣传推介。
“一套机制”统筹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工作准备、进驻开展、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工作环节,制定《苏仙区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党组)巡察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检查监督协同、反馈协同、整改协同、成果运用协同的“四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政治巡察与法治督察“双剑合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区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一张清单”把准方向。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法治建设巡察内容清单》,梳理33项监督要点。围绕“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学、考、讲、用”法落实等方面开展法治督察。同时,对党委部门侧重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执行情况;对政府行政执法单位侧重检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执行情况,全方位推进对被巡察单位的法治建设“综合政治体检”。
“一支队伍”协同推进。按照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热心法治事业、吃苦耐劳的标准,从全区政法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选聘法治业务骨干100余人,组建法治督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前,按照每个巡察组不少于一个法治督察人员的原则,从法治督察人才库中抽选人员参加区委巡察组。建立“区委巡察与法治督察同步开展”模式,法治督察人员与区委巡察组同步进驻、同步开展工作,服从区委巡察组的管理,工作情况直接向区委巡察组汇报,巡察期间与区委巡察组统一食宿。2022年以来,先后抽选20名法治督察工作人员参与巡察,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常态长效。
“一把尺子”跟踪落实。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将每轮巡察中发现的法治建设方面问题一并纳入巡察报告、一并反馈、一并督促整改,并汇总形成专题报告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对巡察整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向相关单位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全区通报,问题严重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此基础上,把被巡察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打造“督察—反馈—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2022年以来,区委巡察办联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共对23个区直单位同步开展了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发现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200余个,下发交办函53份。
“一个抓手”提升效能。2023年,以区委未巡先改为契机,对每轮巡察中发现的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靶向”制定法治建设共性问题清单,梳理出 7方面 39 项问题,指导各镇(街道)及区直各单位开展“未巡先改”。明确不同类别单位未巡先改工作要求,分门别类推进未巡先改工作,并将各单位“未巡先改”整改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实现“共病”早治、“未病”早防。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