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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诉前调解助企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华声在线11月28日讯(通讯员 邓国军 肖代荣)“非常感谢法院化解了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我们以后还会继续合作!”近日,宜章法院综合审判庭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建清,与特邀调解员一起前往双方当事人企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申请人宜章某大型企业与被申请人宜章某综合开发公司双方曾系友好合作关系,有着长期业务往来,但因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支付一笔11万余元的质量保证金引起双方争议,申请人遂向宜章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在他们企业最困难的时候,我曾给予很大的支持,没想到他们竟会为这笔款项起诉!”得知此事,被申请人非常恼火,双方就此产生隔阂。

宜章法院接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双方为生意伙伴,若直接对簿公堂,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影响双方日后业务往来,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宜章法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本着保障企业有序经营、减轻企业诉累的原则,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分别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也得知了被申请人的真实想法。

“你这是在怄气呀,其实对于你心里的疑问,我也了解过,对方企业换了对接的负责人,加上最近在清理过往账务,急于收回款项,所以采取了诉讼的方式。长远考虑来看,你们之间是上下游的关系,今后肯定还有需要合作的地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能双赢共赢多赢。”在调解员多次调解和积极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约坐一起,敞开心扉交谈,困扰已久的心结得以解开。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承诺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

本案将矛盾成功化解于诉前,不仅消除了双方企业之间的隔阂,更体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宜章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工商联、新乡贤、行业商会等贴近企业、熟悉情况的优势,邀请参与调解,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际性化解,为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宜章法院对31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现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9件,为企业答疑解惑150余次,诉前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51件。


一审:何庆辉,二审:李秉钧,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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