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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两个条例”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20-12-1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华声在线12月12日讯(何庆辉 刘小平)《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11日,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两个条例”集中学习暨第8次队务会。

  会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安平对“两个条例”进行了解读。《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规定了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公民等主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责任,对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区、乡村、校园、家庭、生态环境、经营、旅游、网络、绿色健康生活、社会互助等方面进行了文明规范和促进保障,同时明确媒介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对不文明行为劝阻、投诉、举报的权利,并对广场舞扰民、不文明养犬、在禁烟场所吸烟、装修噪声污染等有关不文明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主要解决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难度大,多头管理和管理无序的现象比较突出,以及执法中无专项法规可依等问题。在条例中对管理、执法主体及其职责职能进行了明确,对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规范;对临街排放油烟、空调外机凌空排水、临街建筑工地违规运输渣土损毁城市道路和绿地等行为均作出禁止,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彭卓玲针对“两个条例”中的支队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后续日常执法要以劝导为主、执法为辅,加强宣传,并安排执法人员下街道社区宣讲“两个条例”。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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