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史训杰 李燕
“之前拖欠的工资已经领到了。”寒风凛冽的清晨,嘉禾县珠泉镇珠泉社区保洁员彭小参正在清扫责任区,说起延发的工资终于到账,彭小参心里暖意融融。
2021年12月22日,嘉禾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邓庭云带队开展监督检查时,了解到彭小参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近3个月,但只领到1个月的工资,当即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和珠泉社区进行交办。在县纪委监委的跟踪问效下,彭小参于次日领到了拖欠的工资。
“群众事,无小事。我们要用监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切实把老百姓的利益维护好。”邓庭云就是这样一位对农村工作带有深厚感情的纪检监察干部,2021年3月,他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该发给群众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桂东县全新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蔬菜大棚内,绿意葱葱。而在2020年底,合作社负责人邓富荣还在为项目补助资金没有及时下拨愁眉不展,“合作社新建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项目竣工1个多月,迟迟未验收,19万余元项目补助资金发不出来,打乱了合作社的经营计划。”
2020年12月,时任郴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的邓庭云到刚“摘帽”不久的桂东县大塘镇全溪村走访时,听邓富荣说起此事,便记在了心上。
“合作社涉及的农户多,如果经营不顺畅,肯定会影响农户收益。”邓庭云随即向桂东县纪委监委反馈并督促办理。当月,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但资金仍迟迟未发,邓庭云又多次跟踪督办。直到去年3月,邓富荣打电话告知资金已到账,邓庭云才放下心来。
邓庭云是“85后”,2016年通过公开选调进入郴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当时正值脱贫攻坚攻城拔寨关键阶段,党风政风监督室肩负着监督保障执行的重要职能,邓庭云整日思忖着,“怎样参与到脱贫攻坚中?自己能为脱贫攻坚做些什么?”
很快,邓庭云在工作中找到了答案。他从扶贫案例中看到,评定贫困户搞优亲厚友、截留套取贫困户补助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少,他深入全市各贫困村走访,形成问题分析研究报告,为郴州市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几年时间里,郴州市启动一个个专项整治,用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
不该收的钱,一分都不能多
“能为乡亲们做点事情,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邓庭云老家在临武县一个小村庄,农村娃身份让他对乡村有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在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上,他从不吝于花费大力气。
2018年,郴州市纪委监委通过蹲点调研的方式将信访触角延伸到最基层。邓庭云来到安仁县金紫仙镇湘湾村,在与易地扶贫搬迁户龙桂娇拉家常中了解到,村里12位搬迁户当初为了尽快在安置点建房,每家集资了2万元。根据政策,搬迁贫困户自筹资金人均不应超过3000元,户均不应超过1万元。
邓庭云和安仁县纪委监委干部兵分几路调查了解,很快找出了问题所在。原来,由于安置点选址在河边,上游有一座桥可供通行,所以规划设计安置点时没有将修桥一事纳入。后来,搬迁户考虑到原有桥梁相距甚远,出行不方便,于是自发提议每户筹资1.4万元用于就近修桥。
“大多搬迁户是借钱垫付的这笔钱,因为一座桥增加了贫困户的经济负担,这不是与脱贫攻坚的初衷相违背吗?”邓庭云将该问题反馈至安仁县扶贫办。经多方协调,该县决定将已建成的新桥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整体规划项目中,不让搬迁户多出一分钱。几个月后,10余户搬迁户之前垫资的1.4万元修桥款和6000元地基费全部返还。
正是带着对农民兄弟的深情厚谊,邓庭云充分利用监督当好群众的“体己人”。全市组织开展“纪委喊您来领钱”活动280余场,向群众退还违规违纪资金3234.94万元。
不能延误的工作,一刻都不能拖
2019年,邓庭云又主动挑起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的重担,面对繁琐、艰巨的工作任务,他全力以赴。忙碌,成了他这几年工作生活的基调。
“这3年不知道走了多少夜路回家。”邓庭云说,回首过往,他觉得最愧疚的就是亏欠家人。最让他难忘的是2018年那段忙碌时光,几乎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为了减轻妻子负担,他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准备早餐,早餐后将小儿子留给妻子照顾,自己送大儿子去幼儿园,然后准时去上班。中午要赶回家做饭,晚上哄完两个孩子睡觉后,又要回单位加班,常常忙完已是凌晨两三点。
认真的邓庭云奔波在家庭和工作中。平日里,他脸上总带着微笑,丝毫看不出压力,个中辛苦只有自己知道。每次领导安排一项扶贫领域的治理工作后,他利用白天深入单位和部门调研,晚上在办公室加班写方案,为了做好一个方案、写好一个通报,常常要熬好几个晚上。
“每次累到快干不动时,一想到还有许多困难群众需要政府施以援手,要纪委替他们‘做主’时,我就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邓庭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