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放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郴州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郴州市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基础教育工作历》安排,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放暑假时间为2022年7月2日,普通高中学校放暑假时间为7月9日。2022年秋季开学时间统一为学生8月29日报到,8月30日正式上课,教师提前三天到校。
二、加强暑期学校管理,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落实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对照学年度发展目标,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和学年度自评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期末测试,并在测试组织、成绩呈现等环节执行好省市有关规定。做好校产管理以及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校园安全稳定。因明年中考需要,请各初中学校在学籍系统核准学生的身份证号、学籍号等信息,并通知初二、初三学生利用暑假办理好身份证。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利用放假期间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各级各类学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提质优化工作,保质保量推进施工进度,确保改造一所达标一所。坚决防止因优化提质工作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围绕学生防溺水、防交通安全事故、防疫情、防治校园欺凌、暑期研学实践、防火灾、防触电、防传染病、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出问题,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活动,掌握学生在家安全情况;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制度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暑假期间,全市所有校车一律停止运行。
要根据节假日每天至少一次安全提醒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告知家长履行假期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主体责任,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暑期防溺水“九到位”“省20条”“市35条”要求,全面构建学生防溺水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中小学校要扎实开展好暑期防溺水“十个一”活动,切实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掌握“七不两会”,主动远离危险水域;加强与政法、公安、应急、水利、农业农村、民政、卫健等部门联系,落实属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山塘、池塘、水库、河渠、深沟、水坑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巡查巡防制度,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校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巡查,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隐患。每天16:00前,要准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信息。
四、加强暑期疫情防控,提高个人防护水平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相关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健康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师生个人防护水平,提醒师生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尽量避免外出旅游或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假期内如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人员的师生员工,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加强暑期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人员,严格执行“扫场所码、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
五、加强家校衔接,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各学校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与总量控制,鼓励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布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实践类作业。要结合《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本校学生特点制订暑期劳动教育清单,科学引导学生假期健康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郴州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读好书·写好字·讲好故事”假期主题活动”。确保学生按语文教材要求完成必要的课外阅读量,提高学生音读能力;指导学生练好字,提高学生的书写汉字水平。
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衔接,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攀比让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督促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指导孩子每天自觉完成劳动计划,鼓励孩子参与社区劳动,让孩子从劳动实践中掌握一些必要的生活技能,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六、加强假期监督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补课,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假期中小学办学行为、校车、学校假期值班的监督和管理。对假期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开展研学实践、违规使用校车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追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利用假期做好前期辍学摸排中失联学生的劝学工作。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舍校产的维修维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教材教辅和教学用品的采购等工作,确保秋季按时开学。
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