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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事关假期校外培训!
发布时间:2022-01-01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市“双减办”  作者:

  各位家长朋友: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市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时间、资质、收费等进行了重新审核和规范,压减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了收费指导和监管,取缔了一批不合规的机构,查处了一批无证机构,治理成效显著。元旦、寒假将至,为巩固和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提前学、超纲学、超时学,不仅造成孩子过重课外负担、家庭过重经济负担、家长过重精神负担,还极易让孩子产生厌学情绪,不利于孩子全面、健康成长。寒假期间切勿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

  二、请不要让孩子参加假期学科类校外培训

  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包括涉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学习内容进行的培训。请不要让孩子参加以上内容培训以及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

  三、请合理选择、适度参加正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确有需求,请选择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培训之前应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与机构签署《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索取收费税务发票,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续费不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请将学费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银行专用监管账户,确保培训资金处于严格监管状态下,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四、请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

  引导孩子合理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加强网络行为监管,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督促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寒假作业,带领孩子参加各类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请共同参与监督校外培训行为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事关您孩子健康成长,也影响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中央、省、市“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构建和谐共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新年将至,预祝您的小孩来年虎虎生威,健康成长!祝您家庭新年吉祥,万事如意!

  郴州市教育局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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