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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不是商场进校勿带“私货”
发布时间:2019-04-2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在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4月19日,“童话大王”郑渊洁发微博长文,回应为何自己未进入新近发布的童书作家销量榜。回应中,郑渊洁称之所以主动向制作方表示“拒绝上榜”,是因为中国童书销售市场存在极大泡沫。

  “有一些童书作者打着讲课的幌子,和书店、学校勾结起来进入学校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向学生兜售童书”,“童话大王”郑渊洁端上的这盘“硬菜”,令人“大开眼界”:童书销售存在“潜规则”,校园已经成为作家和书店推销的主渠道。

  《义务教育法》规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2015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亦有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可以说,童书到底算不算教辅,尚且可以讨论。但童书作为商品,不应该在校园推销,这是法律所明确的。

  某位图书市场策划人员曾发文宣传“将校园作为书店的重要销售终端”的理念,并介绍通过将童书作家带入校园演讲、带动售书的盈利模式。在部分学校的作家演讲签售通知里,由教师给学生发征订单,言明只有买了童书,才能见到该作家。据网友的反馈信息看,各地学校都有类似“进校售书”活动。可见,这是普遍问题,只是因为打着“阅读推广”“作家进课堂”等公益名义,这类校园推广和营销,显得不那么“商业”,或是多年来未引起足够警惕的原因所在。

  对于孩子来讲,作家进校演讲是一件积极有意义的事情,能够培养中小学生的阅读兴趣,增进知识、开阔眼界。可当演讲成为售书幌子之时,就明显变味了,甚至可能会令质量不佳的图书走“捷径”收割市场,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作家进校演讲交流本是好事,但别再夹带“私货”,不要再将校园当成商场。面对郑渊洁的多次爆料、举报,教育部门也该有所行动,不能再当“鸵鸟”。同样,在对待童书这件事上,学校和老师也必须厘清正常的作家与学生互动和图书营销的边界。(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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