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北湖经侦大队积极践行“主动警务”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加强“涉企”案件攻坚,做实护航举措,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各领域经济犯罪。
8月26日,犯罪嫌疑人 傅某生 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一起挪用资金案被成功告破,挪用的500万元资金被追回, 维护被害企业合法权益。
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2023年10月, 郴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邓某到北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参股公司的大额资金被人挪用,请求处理。接警后,该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收集案件信息,固定犯罪证据,经多方调查取证,最终发现合伙人傅某生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事关企业民生,经侦大队在掌握大量证据后,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传唤到案。经查: 2013 年, 傅某生与郴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伙开发“郴州商贸 某 物流市场 ”项目,其中郴州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占股48%,傅某生出资占股 52 %。随后在2013年12月,傅某生、 郴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与郴州市 某 中心签订 协议 ,约定自垫资开发该项目, 2018年因该项目用地规划作出调整,导致项目停止实施。 2020 年,在郴州市某中心按协议向某置业公司退还垫资利息后,傅某生在没有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该垫资补偿利息全部作为其向郴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款, 并将垫资补偿利息用于郴州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购买及摘牌,至2024年1月5日经侦大队立案时仍未归还,涉及金额近500万元。
在详实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最后一道心理防线被攻破,如实交代了犯罪过程,并于2024年3月在民警的见证下将500万元涉案资金退还该公司。目前,犯罪嫌疑人傅某生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一审:何庆辉,二审:罗徽,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