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侥幸地认为,反腐败查不到我头上,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林声泪俱下,悔不当初,“我真的错了,要以我为鉴,吸取教训,拒绝腐败。”
近日,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组织湘南国际物流园、百福公司、区供电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刘新林职务犯罪案庭审,“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刘新林的忏悔让参加旁听的人员深感警醒。
北湖区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载体,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该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印发案件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讲授专题廉政党课等形式,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针对警示教育“简单化”“套路化”等问题,北湖区纪委监委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别、不同层次,采取差异化教育方式,加强分类指导,通过形式多样、触动灵魂的方法,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今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先后下发了6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在全区教育、卫生、人社、发改(粮食)等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余次,提出可行性建议20余条,督促相关系统、单位完善、修订制度10余个;组织区自然资源、财政、发改等重点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法院庭审警示教育130余人次。
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北湖区纪委监委还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活教材”,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拍摄了《蜕变》《“讳疾忌医”的医院院长》等警示教育片,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强化警示教育带来了强大的震慑力。今年来,全区各部门主动移送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线索109条,2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开展好‘镜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引为镜鉴,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刘训忠 李琳)
一审:何庆辉,二审:李秉钧,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