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杜某立案侦查。
经查,杜某从外省驾车于11月25日入郴,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管控相关规定,多次出入货场、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导致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且在流调工作中隐瞒活动轨迹。杜某于11月28日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外省市入(返)郴人员和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入(返)郴报备、流行病毒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对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审:何庆辉 二审:李秉钧 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