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燕泉派出所所长许孔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北湖区纪委区监委对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燕泉派出所所长许孔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孔习丧失纪法底线,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阻止涉案人员检举揭发违法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黄报警,查处少、消极应付等不作为行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导致犯罪嫌疑人未被及时起诉;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收受辖区内涉黄涉赌场所老板财物,为其提供保护;为涉赌场所老板通风报信、提供便利,以罚代刑,帮助其逃避处罚。许孔习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
许孔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党员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为涉黑组织的坐大成势提供了条件,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北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北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孔习开除党籍处分,经郴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许孔习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