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日讯(通讯员 欧阳介 曹文华)9月28日,汝城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官联合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当天,检查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名核实身份,认真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有侵害社区矫正对象债权权益行为。同时,宣读社区矫正注意事项,重申社区矫正期间报告、请销假等纪律规定,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在矫正期间做到“人机不分离”,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检查人员还逐一了解重点管控人员的详细情况和管控措施,检查监管系统、查阅社区矫正工作资料,对每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进行细致审查,切实弄清其犯罪事实及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等情况。
此次检查,通过加强对重点管控人员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电子定位监管等行为,为“中秋、国庆”两节期内社会大局的安全稳定相关工作提供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