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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的安仁法院
发布时间:2017-08-10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 胡清文 李梦雅

  华声在线郴州8月10日讯(通讯员 胡清文 李梦雅)2017年上半年,安仁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紧围绕和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半年来,全院新收案件 1250件,审结 1169件,结案率65.86%,收、结案数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10.33%和14.72%,结案率居全市法院第2位。案件质量保持在全市法院前列,上诉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4.04%;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1.37%,为全市最低值;执行标的到位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被郴州市委评为“市平安单位”和“市文明单位”,22名干警被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表彰。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一)依法严惩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该院审结刑事案件51件,判处罪犯 75人。对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如审理了凡明星8人、陈志金3人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有力遏制了黑恶势力的发展和蔓延;以郴州市中院开展“飓风二号行动”为契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唐德发贩毒案及伍木仔等8人团伙贩毒案等一批涉毒案件,其中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坚持寓教于审,挽救教育未成年罪犯。审结未成年犯罪2件5人。其中4人适用非监禁刑。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共收民商事案件957件,结案660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0.42%和上升5.26%。结案案件中,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撤诉的案件410件,调撤率达62.12%,同比上升9.66个百分点。对家事案件实行相对专业化审理,结合婚姻案件特有的伦理性、公益性、情感性和私密性的特点,加强对危机婚姻的修复工作,达到维护家庭稳定的目的。审结离婚案件217件,其中调解和撤诉的168件,调撤率达77.41%。妥善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理抚养、赡养、医疗费用和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倡导诚实守信。审结商事案件342件,同比上升3.01%,涉案标的6692余万元。

  (三)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该院审结了1件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审查和执行了3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通过行政诉讼和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案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政府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大力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法律权威。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09件,申请标的9738余万元,结案322件,实际执结率为30.75%,执行标的到位率33.05%,标的到位率同比上升3.27个百分点。平均执行周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进入全市前列。通过强制措施、网络查控、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奖励举报等方式,强化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提高执行到位率。半年来共司法拘留17人,公布失信人名单466人。特别是在春节前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力量开展了一场“清积肃赖”专项执行行动。行动期内院长亲自指挥和督战,全体执行人员白加黑、5+2连续作战,共全部执结案件94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52.67万元;部分执行案件87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517.55万元,查封、扣押财产460余万元。专项行动得到省市多家媒体报导,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努力实践司法为民,认真落实便民惠民政策

  (一)落实司法为民,充分保障诉权。该院发挥诉讼服务窗口的告知、引导作用,使当事人预知诉讼风险和诉讼流程;通过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代为缴费及就近安装POS机方便群众交费等措施,方便群众立案;简化立案登记审批手续,提高立案效率,优化当事人立案体验。依托诉讼流程网,向当事人提供短信提示服务,每一个重要的诉讼节点,双方当事人都能收到短信提示,方便了群众诉讼。升级版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正在规划设计中。加强司法救助,为7件10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万余元,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申报司法救助案件5件,金额10余万元;为案件暂时难以执行到位的困难申请人申报救助3人,金额12.5万元。

  (二)严格审判管理,提升审判绩效。该院依托数字法院系统,对全院案件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对临近审限和超审限的案件发出警示和督办令。开展了诉讼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对清理出来的长期未结7件诉讼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实行“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包案领导”的“四定”措施,限期办结。这7件长期未结案件已经成功审结6件。为防止清旧积新,建立积案清理长效机制,达到和实现“无实际审理时间两年以上未结案件、无数字法院系统体外循环案件、无假结案案件、无未按规定归档案件”的“四无”目标,审判质效有明显提升。

  (三)加强法庭管理,服务基层发展。该院发挥中心法庭根植于农村的优势,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增强诉调对接磨合度。利用基层村组干部和农村人民陪审员与群众贴近、熟悉当地民风民俗的优势,通过委托调解、配合调解等方式,化解了一批涉农案件的群体性矛盾,为农村治安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两个中心法庭共审理了206件案件,调解或撤诉的139件,调撤率为73.3%。积极推进安平、灵官两个法庭易址重建工作。目前灵官法庭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征地之中;安平法庭正在准备相关资料上报,争取纳入“十三五”中期调规。

  (四)拓展宣传途径,传播司法好故事。该院在加强传统媒体报刊、网站宣传的同时,今年还建立了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和一点资讯传播途径,推送微信公众号41期,今日头条和一点资讯12期,最多的一条信息阅读量超过5万。通过“法制小故事”、“法官释法”“以案释法”等栏目,以鲜活的案例,生动的释法等案法结合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达到很好的“讲好法制小故事,传播法制好声音”的效果。在安仁传统节会“赶分社”期间,在商品博览会现场设立法制宣传展位,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册》2500余份,法律漫画丛书200余本,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50余次。

  三、高效做好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安仁建设

  (一)认真落实安保措施,争创省市平安单位。该院成立30余人的应急分队,加强应急分队的制度建设和装备保障,保证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在审判区实行安检制度,办公区、住宅小区完善了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建立了门卫和法警双值班、双巡逻制度,得到市、县政法委的好评,全县创平安单位现场会在安仁法院召开,今年上半年,被市委评为平安单位。

  (二)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因地制宜脱贫致富。该院派出由院党组成员李建华带队的5人工作组长驻结队帮扶贫困村华王乡合江村,每一名干警负责联系2-5名贫困户,每月至少一次与自已负责的贫困户联系,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在春节前,班子成员到合江村走访慰问部分贫困户并送上节日慰问金。工作组中的两人长驻华王乡合江村和石壁村,并分别担任两村的村支委第一书记,工作组每月驻村时间二十天以上。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所结队扶贫的合江村通过流转土地种植中药村400余亩实施产业扶贫,还扩面硬化了3条进组道路。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助力法治安仁建设。在“2017湖南春季乡村旅游节暨郴州美丽乡村旅游文化节”在安仁召开期间,该院派出应急分队和法警执勤,保证了负责区域的节会秩序;还在城区负责路段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夜间巡逻,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四、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严格选任首批员额法官。该院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程序,选任了27名首批员额法官。4月28日上午,在安仁县委、人大、政协领导的共同见证下,27名首批入额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完成了行政人员和法官助理的分类,积极探索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探索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理案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提高办案效能。今年上半年,全院所结案件中上诉率较上年大幅下降,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改革成效初步凸显。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该院严格执行“四个不能”:不能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购物卡;不能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能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能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建立了在重要节日前、新任职务履职前召开廉政专题谈话会议制度。全院所有党员干部签订拒绝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并对承诺进行监督落实。在办案人员和费用之间建立一堵“防火墙”,办案部门不实行单独的费用结算,不接触费用的收取和支付。

  (三)继续开展“三严三实”教育。该院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的“五化”为抓手,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促脱贫”活动,全力抓好党组织建设;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自2月16日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开始,开展了一系列队伍建设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落实不力、创先争优力度不够、干警状态不佳、责任心不强、司法不廉洁、学风不正等六大突出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办公、办案作风进行不定期巡查。半年来,共发出督查通报5期,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6次。对4名违反工作纪律或在办案过程中程序存在瑕疵的人员实行通报批评或警告处理。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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