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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治陋习、树新风”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发布时间:2017-08-02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袁莲花

华声在线郴州8月2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以“权责一致”为准绳,以“正风肃纪”为抓手,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

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教育,防范队伍四风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课,观看《镜鉴》《永远在路上》《绝不饶恕》等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要求全体干警以案为鉴,切实守住底线,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北湖区司法局2017年“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影响工作效能行为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管理,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变简单粗暴、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效率不高、职责不清等问题,切实推进全体司法干部作风大提质。通过深化思想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

以“权责一致”为准绳,防范失职渎职行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及司法所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各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科学设置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每月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例会,各司法所、局机关股室中心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阶段性工作,通过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以“正风肃纪”为抓手,防范岗位廉政风险。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内监督,规范谈话提醒工作,坚持“三个必谈”原则,即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必谈,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领域的干部必谈,话的内容主要包括:被谈话人遵守“六大纪律”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所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现状,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是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公车私用、午间饮酒、奢侈浪费,在工作上时刻保持警觉,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礼品、和礼金,防止“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问题发生。通过落实责任,提醒谈话、强化纪律规定,让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全面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全系统的清正廉洁,无一人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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