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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县检察院为56名农民工讨回近8万元工资
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彭珊珊 程伟林

  华声在线郴州6月19日讯(通讯员 彭珊珊 程伟林) “三年了,我都不抱希望还能要回我的工资,感谢政府、感谢检察官同志。”农民工曹大姐一手拿着刚领的工资、一手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6月17日上午,湖南省嘉禾人民检察院会同县人社局监督老板王某军的家属为嘉禾县联丰针织厂56名工人发放拖欠3年已久的近8万元工资。

  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夫妇成立嘉禾县联丰针织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为针织产品加工,为此招聘了50多名工人。2014年10月,王某军的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被迫全面停工停产。王某军为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更换手机号码,并逃避到广东等地。2017年6月2日,被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2017年6月10日,嘉禾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真审查案件事实,承办案件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王某军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检察官在同王某军进行释法说理后,王某军表示愿意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县检察院在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协商讨论拖欠工资发放事宜后,决定由王某军家属在县人社局为56名工人集体发放拖欠的工资。同时,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军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据悉,该院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 深入开展“两法衔接”活动, 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 要求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信息及时通报,实现劳资纠纷案件信息共享,提高劳资纠纷案件的办理效率。

  【编辑: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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