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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农村骗人把戏 购买外币出售赚取差价
发布时间:2017-06-12   来源: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作者:曹雅静

  华声在线郴州6月12日讯(通讯员 曹雅静)团伙诈骗农村老人,三次骗取3000元,时隔8年,团伙成员陆续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所得3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09年4月至8月,张某等人在桂阳县各乡镇赶集时,以农村老人为对象,以收购农作物为由,将被害人骗至偏僻无人处,后又以与被害人共同购买“外币”出售赚取差价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其中,张某参与作案3次,涉案金额24 100元,分得赃款3 000元。审理过程中,张某家属主动代为退赃3000元,缴纳罚金10 000元。已判决的同案人已赔偿本案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张某积极参与作案,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退赃并缴纳罚金,酌情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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