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郴州5月22日讯(通讯员 胡奇毅)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传来当事人满意的笑声,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0年的执行“骨头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多年来锲而不舍的执行工作态度表示了由衷的赞赏和感谢。
2007年11月的一天,少不更事的李某因为贪玩耍酷,不听家人劝阻,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搭乘自己的同学驶往县城郊外兜风,在出城路口时将在路边行走的路人撞倒,该路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8月,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由李某的母亲李女士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的母亲未履行法律义务,死者家属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受理该执行案后,执行法官经查询相关银行发现李女士在银行存款仅为2万余元,法院及时予以划拨,并将该款支付给了死者家属。
后经深入调查发现,肇事者李某因本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其父亲也因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李女士因受打击而外出下落不明,家中只有已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奶奶孤身一人。案件因肇事者李某的监护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和其母亲为规避责任下落不明而陷入执行僵局。
而面对僵局,嘉禾法院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根据提供的线索多次前往外地寻找李女士,同时将其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由于群众及其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不明确,执行法官虽历尽艰辛但均未寻得李女士。执行法官也多次前往肇事者李某的亲属家里希望能得知李女士的下落,但也毫无收获。
李某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而被提前释放,而获释后的李某由于缺乏技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后,在亲友的帮助下,李某学会一技之长,也找到了工作,并决定通过自己的工作收入主动赔偿死者家属而弥补自己造成的过错。去年年底,消失多年的李女士从老乡那得知自己的儿子已经获释出狱并在努力的工作后,看到了自己的家庭有了新的希望,便与家人取得了联系,案件的执行也有了新的转机。
获知此消息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李某所在村村委会负责人及李某的亲属做思想工作,向他们释法析理,争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执行法官的诚心最终打动了村委会负责人及李某的亲属,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李女士主动与执行法官进了联系,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赔偿问题。
5月15日,因在外地打工受伤住院的李女士委托其亲属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就案件履行问题进行具体协商。考虑到李某家中的特殊情况,同意李女士再一次性给付77000元后便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要求,李女士通过电话联线对此表示认可,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达成现场,李女士委托其亲属将其筹到的案款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案款给付了申请执行人,双方握手言和。自此,一件执行“骨头案”在执行法官多年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顺利执结。
【编辑: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