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桂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小武担任审判
华声在线郴州5月18日讯(通讯员 王球)近日,桂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小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并当场宣判。此次开庭是刘小武作为入额法官首次开庭办案。
庭审中,刘小武有条不紊地控制着庭审节奏,被告人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所控诉的犯罪事实及宣读出示的证据无异议的,没有过多的提问和辩论,对被告人听不懂的地方适当加以解释,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在查明了犯罪事实后,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当庭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院庭长开庭审案,是该院深入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机制有效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院明确了院庭长年度办案数量的最低数,入额院长、副院长、庭长优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带动全院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审执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全院审执业务水平和审判质效。
“作为入额法官,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是履行法官职责,也可以为全院法官起到示范作用。”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助理审判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让他们获益匪浅。
【编辑: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