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郴州5月11日讯(通讯员 张伟)5月10日上午9时,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的敲击声,原告谭某与被告匡某等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与往日不同的是,今天坐在审判台上的审判长和主审法官是安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晓文。这是安仁县法院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院长亲自办案敲响的第一槌。
在法庭上,原、被告主要争执焦点是本案债权担保是否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是否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在审判长唐晓文的主持下和引导下,原、被告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辨论。庭审程序规范、高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唐晓文表现出娴熟的庭审技巧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唐晓文副院长表示“安仁县人民法院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依法有序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入额法官无论是院领导、庭长,还是普通法官,都要在一线办案,今后,院领导亲自办案应该成为一种常态,这既是法院内部审判管理‘去行政化’的一个标志,也是法院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中心的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院领导亲自办案,有利于决策层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有利于‘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的实现。”
【编辑:陈实】